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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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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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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3: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荆门税务
标题: “说理式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g2MTY0OQ==&mid=2247497785&idx=3&sn=da4404f691b370f21ab10ac34707930d&chksm=fc3c2987cb4ba09198c775334df0745f3563a99d061af980e032e946eeee473cb0f0f32a274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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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有理有据,令人服气,这笔税款我补的心服口服!”某公司财务负责人石经理感叹。

据悉,该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主要从事化肥的生产和销售,是2021年省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企业。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人员在查阅企业申报表发现,该公司享受购置节能环保设备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优惠,2018-2019年度共抵免了企业所得税162.0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但检查人员在实地核查中发现该公司留存备查的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不足,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相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存在疑点,需要进一步核实。但企业认为当初购置设备时,设备厂商表示购置设备均为环保设备,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

检查人员多次与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后,采取了双方均认可的解决方案。由企业向市税务局提出申请,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向荆门市发改委发函,由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经第三方机构鉴定,部分设备不符合相关技术指标,不符合税额抵免优惠政策规定条件。该公司收到鉴定结论后,经检查人员逐条解释说明,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17万元,无任何异议。

今年以来,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围绕省税务局“说理式执法”这一创新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该局把“说理式执法”引入到执法检查、审理的各个环节,采取“释法说理”的办法,确保检查、处罚告知、陈述申辩等每个环节规范、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说理”的方法和技巧上下功夫,总结了“两必谈”和“答疑制”两套工作方法。前者是指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在作出结论前,详细说明作出结论的依据和理由,逐条进行告知;后者是指纳税人在稽查部门进行告知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提出答疑申请,由检查人员、审理人员对作出结论的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并耐心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在案件结案后,企业还会收到该局特别定制的“温馨提示单”,“温馨提示单”上详细列明了企业在规范财务管理和重要税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说理式执法’的建立,不仅有助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执法尺度、防范执法风险,更有助于化解征纳矛盾、促进税收共治、提升税法遵从度,达到税企双赢、促进征纳和谐,受到纳税人的普遍‘点赞’。”第一稽查局局长周畅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把“说理式执法”引向深入,切实将“说理式执法”方式贯穿执法全过程,寄执法于服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让稽查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精确、更有温度,不断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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