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02
  • Tax100会员 33286
查看: 278|回复: 0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票面版式有什么变化?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855
2021-11-25 22: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夏税务
标题: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票面版式有什么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Y2MjYyNw==&mid=2650152517&idx=2&sn=2cc3ea01af07caaaf90345fcfb039fa6&chksm=87c7f2c9b0b07bdf00d30d289b6fd30acbd4de537e3fdf4cc9cbb809673c4322d5b109371e0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5
二维码: -

?·?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详细解读《办法》相关政策规定。《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票面版式有什么变化?我们一起来学习。



  一是原“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调整为“购买方名称”栏,该栏应根据消费者的身份打印消费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二是原“纳税人识别号”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若消费者为个人则可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例:张先生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股东,购置了一辆全新的某品牌轿车,如该车为其个人使用,则在相应栏次打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如该车为贸易公司经营所用且须抵扣增值税,则必须在相应栏次打印单位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91_163784911478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