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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指南】拓展“非接触式”缴费 河北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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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1-25 0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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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唐山税务
标题:
【缴费指南】拓展“非接触式”缴费 河北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掌上办”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jk5Mw==&mid=2649127547&idx=2&sn=597ac120897a249f9c59cc4e1b5ee481&chksm=83339dd5b44414c3419bd6b494b4ed50b119400a89a59f41231cfd3bcc7cf543d3007cafa25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4
二维码:
-
拓展“非接触式”缴费
河北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掌上办”
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自2021年7月1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河北省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非接触式”缴费服务,逐步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
日前,我省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手机缴费客户端正式投入使用。居民可足不出户,通过手机登录“河北税务”APP自行申报缴纳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
“河北税务”手机客户端
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缴费操作指引
1.安卓用户通过“应用商店”(ios用户通过“Apple Store”)搜索“河北税务”,点击下载;
2.打开“河北税务”手机客户端,未注册用户需点击【新用户注册】,根据流程依次填写基本信息,输入验证码,完成身份验证;
3.完成实名认证,设置密码,点击提交;
4.注册完成后,选择个人办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录“河北税务”。点击【办税】—【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缴费】;
5.选择所属期起止时间(根据税务规定,属期区间为次、月、季、半年、年,其他区间无法选择)、行政区划;
填写详细地址(例: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户)、本期应缴费额(根据本地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填写,若一次性缴纳两个月以上的,应填写金额总和),点击【下一步】—【申报】进行操作;
6.点击申报结果查询,申报日期和所属期至少选择一项后,点击查询,出现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税费缴纳,选择对应税务机关,点击查询,带出应缴费款;
7.核对缴费金额,若确认无误后,点击支付,选择缴款方式(支持银联在线支付、云闪付和支付宝支付),点击确定进行缴费;
8.支付完成后点击查询税款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可查询相关缴款信息(若想查询某一时间段的缴款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款所属期起止时间)。
温
馨
提
示
1.如需开具电子票据,可点击【办税】—【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通用票据开具】,根据需求选择对应开具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选择所需要开具的票据,点击开具即可。(请注意:下载的票据为PDF格式而非图片格式)
2.若需要补打电子票据,可点击【办税】—【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通用票据补打】,选择对应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选择所补打的票据,点击下载即可。(请注意:下载的票据为PDF格式而非图片格式)
3.当申报完成后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若尚未缴纳费款,可通过以下途径作废错误申报:点击【办税】—【申报作废】,根据需求选择开具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选择所需要作废的申报,点击【申报作废】即可。若已完成费款缴纳,可联系当地税务部门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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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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