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2
  • Tax100会员 33278
查看: 613|回复: 0

财税[2000]0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6-5 11: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00/9/28/art_8409_11296.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00]092号
文件名: 财税[2000]0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9-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092号

【发布文号】 财税[2000]092号
【发文日期】 2000-09-2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033号)下发以后,许多地方询问对校办企业为本校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免税政策如何执行,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经严格审核确认后,免征增值税。

二、校办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经严格审核确认后,免征营业税。

三、享受优惠政策的校办企业标准,继续按照国税发[1994]15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