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IDIC早期版本的《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固定单价合同)成为世界银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件以来,加上后续黄皮书、银皮书等固定总价合同的出版和使用,在很多人心中,FIDIC合同条款与世行招标合同条款几乎划上了等号。其实世行早在1997年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中,就已开始采用日本工程促进协会ENAA(Engineering Advancement Association of Japan)的交钥匙合同模板(Model Form of Process PlantConstruction),但对适用项目做出了限制。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世行国际招标项目中最广泛使用的 2010年版及2015年版《标准招标文件-设计、供货和安装》( Standard Bidding Document-Procurement of PlantDesign,Supply and Installation)中,均将ENAA的交钥匙合同模板作为通用合同模板,且适用条件进一步放宽,几乎适用于各类固定总价以及部分采取混合计价方式的合同。同时,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对世行ENAA标准文本的认可程度也在逐步增强,如亚洲发展银行(ADB)在2016年新颁布的固定总价工程招标文件模板中,同样采用了ENAA合同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工程从业人员也需与时俱进,靠熟悉FIDIC条款“一招鲜吃遍天”的时代正在过去,掌握基于ENAA合同模板的世行标准合同对于“走出去”企业国际业务发展、项目及企业风险控制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简要论述适用范围相似(均为固定总价)的世行EPC合同条款(2015版)与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黄皮书”,1999版,总第4版)的核心差异,希望能对同行有所启发和帮助。
FIDIC合同作为“由工程师编制、为工程师服务(by the engineers for the engineers)”的合同,合同语言较为浅显易懂,长期以来规范了国际工程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而之后发布的基于ENAA合同模板的世行合同模板,在FIDIC权责框架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总体上看世行合同作为一款EPC总价合同模板,对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分配更加平衡,对承包商更友好。在融资难度加大,各大国际承包商纷纷重新站回以世行为代表的国际金融机构现汇招标项目这条传统跑道的大背景下,世行合同值得认真研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