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61
  • Tax100会员 33486
查看: 496|回复: 0

财税[2003]186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6-5 1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03/9/28/art_8409_1010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03]186号
文件名: 财税[2003]186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9-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86号

【发布文号】 财税[2003]186号
【发文日期】 2003-09-2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农药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列名进口农药(成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已征收的保证金转为税款。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进口农药原料及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
三、自2004年1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3项关于对国产农药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