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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量划扣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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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1-20 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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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税务
标题:
关于批量划扣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NTIxMDE3Ng==&mid=2247539079&idx=1&sn=331fb4c9e6464e340203e5a04b5a3988&chksm=ea3b7e28dd4cf73ef2a183f7281b36f892981bb73b08af90ab1ccdcf89dbbadee87583e0f4b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9
二维码:
-
关于批量划扣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现就批量划扣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量划扣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分批进行。
税务部门建议您优先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主完成缴费,该方式灵活便利,无需等待,缴费成功后,税务部门不会重复划扣费款。
二、注意事项
如您确定要通过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的方式进行缴费,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您的参保身份是否正确。您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我要缴费”,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并确认姓名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核对“征收子目”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分中心变更。
(二)确定您的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是否正常。您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本人协议详情或本人通过该功能为他人签订过的协议详情。
(三)按照缴费标准在协议账户内足额存入待扣款项。缴费标准参见《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
(四)及时办理停保业务。如您已不再缴纳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例如本人迁往外地就业定居、子女在外地入学并已在当地参保缴费等情形),请及时向参保地医保分中心申请停保,否则将正常发起划扣。
(五)批量划扣期间请您及时关注扣款结果。您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批扣状态查询”查看扣款结果。如划扣不成功可联系税务部门寻求帮助或自行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即可。各区县税务部门社保缴费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
《
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内附各区县医保分中心、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适用什么情形?机动车销售方分为几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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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动车发票?机动车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则有哪些?
来源:乌鲁木齐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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