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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精确执法”路 四川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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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 0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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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题: “精确执法”路 四川新探索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MzOTMxMA==&mid=2650268136&idx=1&sn=02f0069381957fdd7bd47d8065887fc1&chksm=83b010e9b4c799ff5c4c2f4e33dae68dbe72e73dbb0373cdbf0d7198cb028f4bee85f1ae358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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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等方面,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则明确了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机制等6个方面25项改革任务举措,擘画出四川税收现代化的改革蓝图。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专项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承担了在“精确执法”方面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的改革任务。四川省税务局聚焦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枫桥式”税务分局,推行川渝两地协同执法等创新举措,高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者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精确执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四川路径。
风从“枫桥”来
从今年4月四川省第一家“枫桥式”税务分局揭牌以来,充分吸收了“枫桥经验”的税务分局已在全省遍地开花。
“枫桥经验”由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枫桥式”税务分局就是借鉴“枫桥经验”,除了履行日常的税收征管职能外,专门为涉税费矛盾争议的收集和解决设置场地、建立团队,构建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旨在就地化解涉税争议。截至目前,四川已建成67家“枫桥式”税务分局,大量税费征管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花荄税务分局是四川省第一家“枫桥式”税务分局,这里有一处“税安”调解工作室,负责化解各类税费征管矛盾。
“调解工作室分为‘前端调解’和‘后台保障’两个部分。前端配套搭建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团队、矛盾争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以及重点争议和一般争议两个调解小组;后台由省市两级联动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为保障。我们就地化解了90%以上的争议。”花荄税务分局局长黄建钧说。
“前段时间我们有员工在离职时与公司发生摩擦,故意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诉称‘从未在该公司任职’,对我们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我们当即向花荄税务分局提请调解。调解团队协助我们和该员工进行沟通,同时普及了相关政策。几天后还进行了回访。这个服务很用心、很专业,处理结果令我们双方都很满意。”绵阳市圣鼎建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龙姝介绍。
随着“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在四川全面推进,各地税务部门相继创立了智慧枫桥、民族团结枫桥、红色枫桥等特色品牌,部分基层分局还搭建了税务矛盾争议基础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组建智慧税务“创客团队”,搭建“新税枫桥社区”线上应用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管理全部税费争议案件。
“‘枫桥式’税务分局的本质是充分尊重理解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有温度的执法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政策宣讲与矛盾化解相结合的效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翟继光认为,“枫桥式”税务分局不是不处罚、轻处罚或者不得罪纳税人,而是更高层面的严格执法,是将“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集于一身的执法。
目前,四川省税务系统的67家“枫桥式”税务分局已处理税费争议1103件,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95.92%,调解满意率达96.10%.下一步,“枫桥式”税务分局将以法律援助、处置争议、风险防控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不断丰富精确执法内涵。
助力“走出去”
2021年7月8日,成都市天府中央法务区税收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天府税法服务中心”)的专家团成员为水发安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集团”)送去一份特别的税收知识“礼包”。“礼包”里不仅有税务部门为安和集团专门订制的《“走出去”税收法律指引》,还有老挝、印度尼西亚等安和集团主要投资地的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时,如果对海外的税制、税收政策等不熟悉,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次天府税法服务中心送来政策‘礼包’,对我们有非常大的帮助。”安和集团副总经理胡华说。

在遂宁市,由税务业务骨干、社区网格员、律师组成的专家调解队正在通过“四方面谈+回访跟踪”相结合的方式,同当事人进行涉税争议调解。
天府税法服务中心由四川省税务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天府新区税务局三级统筹成立,聚焦处理重大涉税争议、预防国际税收纠纷、提供“一带一路”涉税指引等事项,通过向“走出去”企业提供涉税法律服务,着力打造四川税务法律服务品牌。这里不仅聚集了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英语高级翻译等专业人才,更有精通国际税收的业务骨干,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精准涉税法律服务。
为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答各类涉税疑问、更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天府税法服务中心还成立了省市区三级垂直联动、多税政部门横向合作的服务队,为企业量身订制涉外税收应对专题方案,提高跨境投资风险应对能力。
“成都企业数量多,新经济业态多,‘走出去’企业多。成立天府税收法律服务中心,旨在满足企业的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辅导、精细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税务贡献。”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瑞琰说。
“川渝”同标准
作为中国四大城市群之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肩负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的重任。
围绕国家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布局,川渝两地税务部门以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为着力点,推动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联合拓展税费事项“川渝通办”范围,推进川渝跨省市税费征管一体化,探索实现税务“精确执法”与推动国家区域战略布局双向发力、同频共振。
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部分条目判定口径不一致,曾经是摆在纳税人面前的一道难题。近年来,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共同致力于逐步消除西部大开发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差异,积极协同执行口径、标准和程序,联合起草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7大类66项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做到政策“一把尺子”,执法“一个口径”,有力促进了川渝两地税收公平和营商环境再优化。
“我们公司今年上半年利润总额313.27万元,按25%的税率,应纳企业所得税 78.32万元,得益于川渝税务合作,现在我们享受了西部大开发15%的优惠税率,共计减免31.33万元,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遂宁华星锦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4S店)财务经理赵光红说。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分析评估,四川遂宁和重庆潼南两地税务部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遂潼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认定清单》,统一了政策解释口径。“我们两地税务部门一致认定汽车4S店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33条第5款‘商贸服务业—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的产业范围,适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遂宁市税务局税务干部吕涛说。
政策执行标准的统一,筑牢了川渝两地合作的基础,打破了制约企业发展的管理瓶颈。与此同时,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已就逾期申报税务行政处罚开通电子税务局线上自助办理。未来还会将裁量基准嵌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实现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自动识别、违法违章情节自动判断、“首违不罚”判断提醒、集体审议线上留痕、处罚金额自动计算,进一步提高川渝税务行政处罚精确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携手促规范
为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推进税务精确执法,四川省税务局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规范税务执法深度结合,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推进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大力探索建立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四川省税务局以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等方式,推行“一案一档一视频”,建立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体系,实现“一网归集、归口处置、规范留痕、精准防范”。
“这种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执法方式,真正体现了税务执法的公正、透明、合法。”四川省嘉远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中分公司负责人黄智勇在一次执法结束后说,“我们切实体验到了公正规范的税务执法。”
四川省税务系统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事项35项,发布执法信息160多万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监督。截至目前,四川省税务系统已配备执法记录仪3100余台,建设约谈室(询问室)200余个,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133个,对可能影响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为进行法制审核1263件(次)。
一系列的改革与探索持续进行中:四川省税务部门全面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协作,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企业破产程序问题处理的意见》,对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服务企业破产重整等破产企业涉税重点、突出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探索建立健全稽查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制订《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和《稽查案件个案质效评价办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试点推行稽查作业平台,实施税务稽查案件统一管理,强化稽查风险内部控制和案件监督,着力提升稽查质效,防范稽查风险。先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企业社保费征收服务工作规范1.0版(指引)》《非税收入征管操作指引》等,让税费征管更加规范有序,构建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标准,形成数据强税的税收全流程管控和税收大数据应用模式,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力争在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我们将以精确执法为重要抓手,积极优化执法方式,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遵从意识和满意度。通过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推动《意见》落实落细。”四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表示。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11期
作者:詹晓攀 黄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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