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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视频|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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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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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8: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双创视频|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28517&idx=3&sn=8ddf38a133d0be3dab2481f9665b0884&chksm=85385096b24fd980916afe6ce6b73043b5d125c74ebc1c397188482406202b7d075b38b4f03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8
二维码: -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 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 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 额超过 15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 未超过 15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 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 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1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 年第 5 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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