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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业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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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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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8: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淄博税务
标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业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0NDgyOA==&mid=2653193347&idx=5&sn=746d300d72e43d7df7046bb41a637c5e&chksm=80296450b75eed4698fb97fc2809b19a6418d03c456b51358708c05f2efae2e30e9ad759b56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7
二维码: -

【适用主体】
既有制造业收入,又有其他业务收入的企业
【判定标准】
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上的,为制造业企业。制造业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低于50%的,为其他企业。
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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