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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补记加计抵减额需要逐月调整申报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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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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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5: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南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补记加计抵减额需要逐月调整申报表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UyMDIxOA==&mid=2649398626&idx=2&sn=8246c5550fab196097e35d8e352c1f01&chksm=bf240fd7885386c11a9bcab4e968281dd873cccf5daaa704d77cb670f2d9b3673dccfbb3404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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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税务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问补提时是逐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为简化核算,纳税人应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期一次性将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一并计提,不再调整以前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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