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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关于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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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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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2: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防城港税务
标题: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关于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Y2NzIxNg==&mid=2657907062&idx=1&sn=9ce2abbc583081d51ee766522d67ddce&chksm=8b660d09bc11841f718811d61892d9d0444414a17aaf0ceda351ecb0a5cf0cef1cbf7947fe1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8
二维码: -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防城港市税务局关于切换上线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广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平台切换上线期间,我市医疗保障业务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及暂停业务范围
  (一)2021年11月18日20:00时起,暂停全市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2021年11月23日18:00时起,暂停全市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三) 2021年11月24 日17:00起停止办理所有征缴、待遇、财务业务、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所有医保业务。
二、新平台上线及业务恢复时间
  (一)2021年12月8日08:00时起,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同步恢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二)2021年12月12日08:00时起,正式启用新平台,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三)2021年12月12日8:00时起,恢复全市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医保缴费业务;
  (四)2021年12月20日8:00时起,恢复全市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为确保参保群众医疗待遇不受影响,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正常受理线下业务,但办结时限顺延。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两定机构要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门慢确认备案、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在职转退休等业务在停机期间不能办理的,医保经办机构或两定机构可先接收材料,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补录办理;
  (二)停机期间新住院的参保人员,可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新平台上线后再转医保住院登记、结算业务。停机期间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新平台上线后再回医院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检特治、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可先使用现金结算,待医保业务结算恢复后由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退费并在新系统中补办医保结算;
  (三)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由个人先垫付相关费用,新平台上线后携带原始票据回原医药机构退费并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四)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不能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退费重结的,新平台上线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五)涉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特殊药品用药需求的参保群众,请尽量在系统停机切换前合理购药;
  (六)业务恢复办理后,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继续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或原有渠道办理医保业务,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医保缴费业务按原渠道、原方式缴费。
  切换上线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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