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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外籍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等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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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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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2: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阿克苏税务
标题: 聘用外籍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等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IxMzgzNg==&mid=2247500512&idx=2&sn=2e44a8b5602efffdb30f5ae49cf3c007&chksm=ebc35cc3dcb4d5d5a8c6f553b9bcd7d55a1e6e64121fd4755a70975a400e88805f8be5130d1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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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聘用外籍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等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粤财社〔2017〕51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离退休人员、临时工,包括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处于试用期人员、编制外招用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的工资均计入工资总额,以上人员均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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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阿克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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