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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年末,特别担心不能及时给员工发工资,按照缓缴税费新政50%的比例,公司这个月就可以缓缴近18万元,四季度预计可缓缴60万元,我们像吃了定心丸,无顾虑地冲年末大关啊”天门市鑫福商品砼有限公司会计刘先堂,在天门市税务局多祥税务分局干部上门辅导时开心地说。
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制造企业,公司占地3万平方米,前三季度已实现销售收入6900万元,现阶段公司面临混泥土生产与销售双重压力,新政策虽然仅是“缓缴”,但“缓一缓”的意义非同寻常,成为缓解企业当前资金压力的“灵丹妙药” 。
“不用申请审批,不用提交资料,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办理缓缴提示,勾选即可,很方便” 同样享受到政策红利的湖北富和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杨运萍成功办理申报后说,和无申请退税一样便捷,税务部门真的是切实为企业减负。
据悉,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根据《决定》,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为让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天门市税务局多祥税务分局成立专班,对照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名单,精准筛选名单,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宣传提醒,组织业务骨干成立辅导团队,到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辅导纳税人熟练操作,确保辖区内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折不扣把缓税红利落到实处,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截至15日,该分局已做到精准通知并辅导纳税人34余户,辖区内企业预计当月可享缓缴税款红利100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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