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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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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04: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阜阳税务
标题: 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c0MzIyMQ==&mid=2652914276&idx=1&sn=55a285f94540d40e2fb69004019ee592&chksm=8b9d1dbebcea94a8dd5768691176c1045b4ddbba568fa742494e3d11b31759ceaab87b79d9b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6
二维码: -
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日,有不法分子冒用税务部门名义,使用网络虚拟电话(如:95或0095开头的号码)与企业联系,谎称对企业开展税务稽查、进行税务信息采集等工作,要求企业准备齐全相关资料以备后期检查,或要求企业通过添加QQ、微信等方式接收相关“文件资料”。
经核实,上述均为诈骗行为,我局从未采取向纳税人、缴费人仅通过拨打电话或添加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添加好友等方式要求企业接受税务检查和涉税信息采集。
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防此类诈骗电话。如不能辨别真假时,可致电12366咨询。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感谢您对税收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6日




阜阳市税务局温馨提醒您:

1、按照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在对企业开展税务稽查时,会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相关文书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涉税信息采集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或前往附近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2、税务部门不会仅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要求报送相关涉税资料。凡是仅通过电话、QQ、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与您取得联系并自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要求查询财务信息及转账汇款的,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可能是电信诈骗。
3、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随意点击陌生网站链接,切勿轻易转账或泄露个人和企业信息。如发现可疑情况或已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96110咨询、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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