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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民法典》宣传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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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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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3 04: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铜仁税务
标题: 霸王条款《民法典》宣传短视频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AxNjg2MQ==&mid=2650916759&idx=6&sn=557e7039db60f449c1cef7e98c65bd9e&chksm=84839865b3f411737aba5d15294489687a6da05c603d05f76bd96a5b2170120a9003c5d644c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2
二维码: -

“本店谢绝自带酒水”
“本商品售出一概不予退还”
“特价商品不享受三包”
“停车免费 车物自理”
“移动手机上的保修贴纸不得撕毁、损坏,
否则不予保修”
“快递先签收后验货”
……
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




对“霸王条款”说不!




法条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做?

首先应该和对方协商
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
相互沟通,争取达成合意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或者还可以这样


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甚至可以到地方法院进行起诉

拒绝霸王条款!《民法典》保护您!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编发:黔微普法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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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税务
2021年第144期
(总第4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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