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0
  • Tax100会员 33580
查看: 328|回复: 0

这十种涉疫情况违法,碰不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1-11-10 04: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黑河税务
标题: 这十种涉疫情况违法,碰不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cxNTI3Ng==&mid=2247507014&idx=4&sn=1051abf3346735aa2510f2fdd9f801f6&chksm=ec38bb25db4f3233c0cf125e234a5a8d73aec4ae981ac21796bc3571d2777b8e570d48ea57a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9
二维码: -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任务严峻,广大群众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严重干扰疫情防控。
10种违法涉疫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公共卫生罪中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包括:

1.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封闭式管理的地点,不听劝阻,拒不佩戴口罩,拒不执行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车辆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2.违反小区封控措施、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

3.违反进出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逃避正常检查。

4.隐瞒虚报个人行程。

5.拒不执行疫情期间密闭场所暂停开放要求。

6.确诊病人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7.非法组织跨省旅游活动、妨害传染病防治工作。

8.毁坏疫情防控设施。

9.纳入核酸检测的人群不配合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10.编造发布虚假疫情信息。

  抗疫当前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抗击疫情正常秩序这既是保护我们自己也是践行社会责任。
来源:黑河宣传
223_163649041869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