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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办税 38】个税APP操作讲解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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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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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5 09: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武清税务
标题: 【非接触式办税 38】个税APP操作讲解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IyODMxMQ==&mid=2651420259&idx=2&sn=88e92d2c22cd9067b1180afbf263570b&chksm=bd11abdb8a6622cd6a0aae806e7c47ab6965062c55cda65004a9fe5f03ef6e6d21d77f8ee84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4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0 15:09 编辑

今天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看看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如何填报吧!

政策速递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1
打开个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子女教育】。

02
进入子女教育填写界面后,选择需要申报的子女信息,选中子女信息。若需要增加受教育子女信息,点击【添加子女信息】即可。


  
03
填写教育信息。据实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就读学校,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为选填项。如果需要跨教育阶段填报,需要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信息,将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再次据实填报。
【注意】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应于子女不再接受教育时填写,填写后就不再享受此项扣除。


04
设置扣除比例。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一,选择100%(全额扣除)是全部由自己扣除,选择50%(平均扣除)是自己和配偶分别扣除50%。


  
05
选择申报方式。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编发:天津武清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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