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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淮说税】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养老?这份指南请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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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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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8 13: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安税务
标题: 【小淮说税】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养老?这份指南请您查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DA2MzE1NQ==&mid=2650286119&idx=1&sn=d8f805be7cbd2abcecb5c991ea372065&chksm=f464157bc3139c6db5d1661d084baa2f5de60aa0fb93b131b7c2bb43e0f3f0bd5d22951fbbc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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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养老?
这份指南请您查收
不上班,自己怎么交养老保险?小编来给您分享最便捷的方法。一部手机就能搞定,除了为本人缴费,还能替家人、朋友缴费。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我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我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继续参保的、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我省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保手续怎么办理?
携带身份证到我市任意一个社保经办机构都可通办。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

三、如何缴费?
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后1-2个工作日可缴费,其他已参保人员可以按月缴费。

1.微信:可为本人或他人缴费。打开微信,最上方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界面。


2.支付宝:可为本人或他人缴费。打开支付宝,最上方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界面。


3.“江苏税务”app:点击下方“办税”--社保--社保缴费,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4.“淮安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办税查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5.“江苏政务服务”app:在上方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6.银行网点:市区(含清江浦、开发区)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淮安农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缴费。其他县区以各地公布的网点为准。

7.缴费服务站:缴费人可携带建行卡就近到缴费服务站办理缴费。

四、缴费后怎么获取缴费凭证?
可通过网站“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功能自行获取票据。

五、如果我要领取社保补贴,缴费后还要打印纸质缴费凭证吗?
不需要。如您需要领取社保补贴,凭《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就近到社区(村)申请即可,无需再提供纸质缴费凭证。

六、今年的缴费金额是多少?
缴费人在人社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将默认按最低档生成缴费数据,如您需要选择更高档次,请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调整。




七、什么时候可以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纳当年费用。12月31日前应完成缴费,跨年度不可补缴。请您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漏缴将影响退休待遇享受。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建议您按月缴费,早交早计息,方便又划算!

举个例子:淮小税2021年9月补缴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的养老保险费,那他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缴费的结算期为2021年9月,也就是说从2021年9月份才开始对她补缴的这段时间计算利息。如果淮小税是每个月按时缴费的,那么2020年1月的结算期就为2020年1月,2月缴费结算期就为2月,以此类推,因结息期提前,利息变多,个人账户也变多,今后的退休待遇也就随之变高。

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

2、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延缴的,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12366
人社部门:12333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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