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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淮安地区上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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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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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8 13: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安税务
标题: 【公告】关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淮安地区上线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DA2MzE1NQ==&mid=2650286119&idx=2&sn=e5a64ee8b36c6ffcb0a1f57a9f84a8e0&chksm=f464157bc3139c6db3c25134ef9c43c431b683db5794115f9bd0f409d0d6a0a7065ecea773c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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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淮安地区上线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市城乡居民服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保功能将于12月6日在淮安地区切换上线。为确保原有数据准确迁移,新系统顺利运行,现将切换期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旧系统切换涉及部门

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

税务部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

二、相关暂停办理业务事项

2021年11月6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期间,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窗口安排专人在各经办窗口负责接待、宣传、引导工作,采用先收取材料的方式,待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为保障参保权益,请今年尚未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当年缴费工作。

三、相关注意事项
请广大城乡居民关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uaian.gov.cn/)、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官网(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8786/),淮安人社、淮安税务、淮安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动态。2021年12月6日上线后,城乡居民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城乡居保业务,缴费渠道不变。因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涉及人社、税务等多部门,以及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12366

特此公告。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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