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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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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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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6 04: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资阳税务
标题: 关于开展“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的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DQ4OTA1Nw==&mid=2651333942&idx=4&sn=bb72fa5cf9c75022f89b5136c4fb6e48&chksm=806e01b8b71988ae9cf430d063d94c22a9a50a9038ba67f3f6171c328b264ab24b26814f25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5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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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范化建设,创建优良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税法服务需求。结合新时代资阳税收现代化建设实际要求,现就开展“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温馨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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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范围
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执法、征管、服务有争议,或者对涉税事项、税费政策执行等有税法援助需求的,可申请“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维护合法权益。
(一)具体的征税行为。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六)不依法履行开具出具完税凭证或税收管理证明、行政奖励、行政赔偿的行为。
(七)资格认定行为。
(八)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其他具体税务行政行为。

2
“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渠道
在保持原救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渠道不变基础上,新增涉税争议“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税企征纳互动平台渠道,在线申请或提供纳税人缴费人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涉税争议事项及相关证据资料。
为更好提供涉税争议调解处理服务,各县区税务机关将建设并公开枫桥税务分局渠道,方便涉税争议的处理。“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窗口”服务致力于促进税法遵从,保障合法权益享受,增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如在涉税争议调解、化解和处理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与我们联系。敬请关注和支持。
供稿: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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