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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办税直通车】《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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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1-5 1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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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衡水税务
标题:
【便民办税直通车】《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流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E4ODgxNg==&mid=2653389375&idx=1&sn=b61fda4628c17491fe66457baf92e889&chksm=8d10dfc0ba6756d64646867ae2187cfdc9aa2a45d3afe9806a24c85966ca5a90739fe19859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4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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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起,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或者因销售部分货物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或销售方向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经税务机关系统审核后出具。
我们明确该事项的主体是小规模纳税人,并非自然人或一般纳税人。同时,小规模人不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种核定,也就是说没有申请自开发票,仅仅适用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此模块。
按照纳税服务规范3.0规定的流程,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请。若申请不通过或申请通过后由税务机关驳回,则会发出补正或不予受理通知到纳税人。若税务机关核对通过后,则会将办理成功消息通知给纳税人。
在电子税务局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功能节点分为4步骤:1、我要办税;2、发票使用;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4、进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
到此界面之后,进行第一个步骤:填写表单。再点击下一步,在信息选择时候会有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要点击销售方申请。至于为什么不能点击购买方申请的原因,是指在电子税务局使用代开专用发票功能的纳税人肯定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使用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认证的功能。那么,点击下一步会出现销售方申请理由包括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或者因销售部分货物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案例中,我们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绝的”。同时,下方还有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的选择,包括发票种类和发票代码的选择以及发票号码的填写。
第二步:就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界面是填写蓝字发票的详细信息,销售方名称、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都会根据票面信息自动带出。在发票主要内容中,需要按照蓝字发票详细准确填写货物劳务、应税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六项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进入预览提交界面,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第四步:审核中,纳税人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可在“已办事项”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
来源:衡水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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