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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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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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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5 14: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泉州税务
标题: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k5ODQzOQ==&mid=2653488302&idx=1&sn=7247de87ef6ecd7ab9ac2d5fa9bc2ece&chksm=bcef42268b98cb30ce9dedf478d8388642a24c21111b3fe6600bab7337bb6e8b43a0b7fca41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4
二维码: -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查看公告全文)
公告要点
1、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2、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

什么是小微企业?什么是中型企业?
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就是小微企业
  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是中型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如果您的企业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制造业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那就可以按照下述操作
缓缴2021年第四季度的几类税款。

(一)
首次申报的新办纳税人
【登记注册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含当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
  1.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表。
  2.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请根据页面提示,按照实际进行选择,测算方式参见上文。


如选择按后续缓缴流程处理,如选择不享受,则必须说明理由。
3.完成申报后,页面显示如下。

(二)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1.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表。
  2.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如选择按后续缓缴流程处理,如选择不享受,则必须说明理由。
  3.完成申报后,页面显示如下。

  符合制造业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申报享受缓缴政策后,申报产生的全部应缴税费款可后延3个月缴纳。
  符合制造业中型企业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缓缴政策后,申报产生的50%应缴税费款可后延3个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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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泉州税务 台投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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