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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能源汽车,这些税收优惠请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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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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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5 01: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购买新能源汽车,这些税收优惠请拿好!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35667&idx=1&sn=ee114852703430347b05ceed043ab6bd&chksm=803e86a0b7490fb6eaa32a5be95d564c575933809ba9deff2244788dd4a6e9fc7e024a98e07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4
二维码: -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渐渐地进入我们的生活,也成为了很多人的购车选择。国家推广、政府扶持、政策优惠这些关键词让我们对新能源汽车充满好奇心,那么今天,连小税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吧!

一、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当缴纳的一种税,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税率为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二、车船税
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船的具体适用税额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规定,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自愿提交节能车型报告、新能源车型报告,申请将其产品列入《目录》,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这些关于新能源汽车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家都了解了吗?除了税收优惠,国家还出台了很多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下哦!

来源:连云区税务局
审稿:连云港市税务局货劳科、财行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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