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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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电子数据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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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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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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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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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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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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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从与之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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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所开具的发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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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与境外单位签订的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合同复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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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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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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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
|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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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方式 |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证复印件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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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以航空运输方式且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多个承运人承运
| 《航空国际运输收入清算账单申报明细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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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程租、期租、湿租服务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从事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 程租、期租、湿租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向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按规定由出租方申报退(免)税的,可不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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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铁路运输服务 | 属于客运的,应当提供《国际客运(含香港直通车)旅客、行李包裹运输清算函件明细表》; 属于货运的,应当提供《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际货物运输明细表》,或者提供列明本企业清算后的国际联运运输收入的《清算资金通知清单》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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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 合同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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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 合同已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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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服务 | 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明复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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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行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明复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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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
| 与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及其数据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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