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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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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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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 13: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南税务
标题: 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11.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UyMDIxOA==&mid=2649396934&idx=1&sn=71de12243d1213f5f752c74654aec948&chksm=bf24047388538d658b193dd532752caf98cbacefbec6248ea8b88f67fb7494cb656377a09e8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3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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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税务
海南税务
2021.11.3
今日回顾
今日回顾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哪些?如何延缓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明确,自2021年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那么,《公告》中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哪些?相关企业如何延缓缴纳税款呢?3个例子为您答疑解惑~(?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今日回顾二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抵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第六条规定: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今日回顾三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申报延缓缴纳操作指引
近期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想必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焦点,延缓缴纳税款怎么操作?贴心的小编为大家奉上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今日回顾四
举例说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2021年第四季度税费政策中的销售额是指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近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今日回顾五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End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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