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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 | 重点税源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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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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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 05: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辅导 | 重点税源填报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676748&idx=3&sn=221497637cc574ac39aa481ffb091e55&chksm=8380eb37b4f76221af3ab02bc588b0d1ada980a9f5d07aa2dddebd3092e5b43b794c1474ad1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3
二维码: -


重点税源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的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我们确定了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名单确定之后,企业必须在该年度内每月进行重点税源报表填报。)

填报时间
每月具体填报截止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因网络拥挤影响上报,建议纳税人尽早完成填报。

填报方法
1
登入电子税务局


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3
选择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


4
如尚未填报,点击“我要上报”


5
填写数据并上报



6
审核通过后,确认上报



注意:国家级重点税源需要填写“补充信息采集表”,省级、市级重点税源只需填写“重点税源预测表”即可。

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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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本系统所有报表采集数据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2.上报数据应包括重点税源企业申报和缴纳的全部数据。注意区分本期数与累计数。
3.《信息表》如年内停业、注销,需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第一次使用系统注意插件安装,建议使用谷歌、微端、IE10以上浏览器。
5.如您在填报本期报表时发现前期数据有误,需要修改,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修正。


来源:鄞州税务
编辑:周承颖、王庙卓
一审:邵喆 二审:吴嘉
三审:俞月琴 四审:曹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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