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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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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 21: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13041&idx=2&sn=fa92cb58c45fd95da68fd774694f9e08&chksm=83241d5ab453944c3283255e809027c47482e1a34661ca28e9695b546da5e1ae0c42ec42291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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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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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TI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4)

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为了便利纳税人及时了解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税务总局梳理发布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多业务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

本期跟大家分享: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适用主体
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THE END
往期回顾
1.12366随身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

2.12366随身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

3.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1)

4.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2)
12366随身听:研
5.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3)
12366随身听:研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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