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7
  • Tax100会员 33735
查看: 683|回复: 0

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全年!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6-4 18: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阳税务
标题: 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全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Q2NDc5OA==&mid=2650360093&idx=3&sn=18cef70070d81f41370ab78d67e7091f&chksm=88761c2cbf01953a4d04708e724d3cc41b9ce235800494e4f028bdf83e4e5c149d42f1fe51f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4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0 16:35 编辑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关于免征对象
免征对象为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缴费人。

关于免征期限
对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予以免征。

关于免征申报
可以将免征收入填写在《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免征收入”栏。

缴费人应按规定申报期限自行申报享受免征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关于已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处理
可以抵减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可以申请退还本年已缴费款。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刘秀芬
讲解:陈晓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