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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稽[2003]7号 关于调整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版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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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wzsgl//200309/t284527.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地税稽[2003]7号
文件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稽[2003]7号 关于调整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版面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版面的通知
沪地税稽[2003]7号

状态: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本市部分服务业、娱乐业中启用《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后,部分纳税人要求对面额5元(含5元)以下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增加记账联。经研究,决定调整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版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规格为:220×80mm,样式分为三段,从左至右依次为:存根联、记账联、发票联(票样附后)。
二、调整后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票面面额、包装规格、号码规则、防伪措施等都不变。
三、调整后无奖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发售价不变。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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