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14
  • Tax100会员 27873
查看: 669|回复: 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

1432

主题

3090

帖子

962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628
2020-4-22 10: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2572404/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7-04-14
政策解读: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2572367/content.html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务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三、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及号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税务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四、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14日

  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点评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2572404/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22 10: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2

主题

3090

帖子

962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628
 楼主| 2020-4-22 10: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二、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为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税务总局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为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公告明确,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三、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点评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2572404/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22 10: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