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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对于广告代理公司,与企业以及互联网视频平台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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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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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4 01: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金山税务阿根办
标题: 【12366】对于广告代理公司,与企业以及互联网视频平台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wMTMzMg==&mid=2650144410&idx=4&sn=3b26ae50ba7d1a6d1d8da561a4121c1f&chksm=88bf33e1bfc8baf79f37d14e6da37b5a619adf2dd33931d010ac27a39288b49411ea6ee30e4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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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牛
问:对于广告代理公司,与企业以及互联网视频平台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坐席小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如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应纳税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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