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17
  • Tax100会员 33454
查看: 300|回复: 0

【涨知识】外省市在沪分支机构更名,如何网上办理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1-10-24 00: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普陀税务
标题: 【涨知识】外省市在沪分支机构更名,如何网上办理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yNzQzMA==&mid=2651415648&idx=2&sn=011ca893f4c192feb03fdf760bd59c8e&chksm=8b403309bc37ba1f807fb26dcd86cf2ab0ab4fe8a2831d206ffa1b3dd755041f5341582e505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2
二维码: -

财务小李

我司是北京总公司在上海成立的分支机构,上周总公司更名了,按规定我们也要及时变更名称,不知道有没有网上办理的相关渠道呀?
问对人啦!外省市在沪分支机构更名,需要先进行工商变更,并完成变更税务登记,就可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理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了哦~


申税小微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要求,本市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外省市居民企业总机构在沪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上述报告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路径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报告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报告”,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弹出提示信息,阅读后点击“知道了”,正式进入表单界面。

操作前,请先阅读界面下方“操作注意事项”。

对于已有的报告信息,可以点击“查看”按钮进行查看。

若要新增报告,请先检查已有的历史报告“有效期止”是否已终止至新报告所属期前,以免报告期重叠。

一、终止历史报告
第一步:点击需要修改的历史报告记录后的“修改报告有效期止”。

第二步:在弹出的“修改报告有效期止”弹框中输入需要终止的日期,有效期止只能为月末最后一日。

第三步:点击“确认提交”。

二、新增报告
第一步:点击界面上“新增”按钮,进入填写表单。
选择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是否处于不同税率地区(必填)、报告有效期起(必填,只能为月初首日)、选择报告有效期止(非必填)、经办人姓名(必填)。
注意:新的报告有效期起不能与原历史报告有效期有重叠。

第二步:点击“增加”按钮新增分支机构报告信息。
填写分支机构报告信息。
若“是否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选择“否”,需选择不就地分摊缴纳原因。

填写上下级机构报告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上传相应附报资料。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进行预览。若有问题的,可返回修改;若无问题的,点击“提交”。

第五步:提交成功。


来源:上海税务
244_163500723846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