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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扬州税务为您解答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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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0-23 05: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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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政策】扬州税务为您解答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热点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497706&idx=2&sn=958f9d8a95dfbf23065481e96cf12813&chksm=ec1a2465db6dad738c3ae85f7f8b1101a40f8424fc62eabbc8eccba636b37f70a8576983a34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2
二维码:
-
今年,《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相关问题,今天我们重点学习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
。
01
销售额的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销售额
是指开展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等。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02
判断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达到15万元免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如纳税人月度、季度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将不动产销售额单独分离出来分别计算征免税。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同时,
销售不动产应照章纳税
。
03
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判断享受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注意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50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只能以差额前的销售额为判断标准。
04
不动产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05
预缴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来源:高邮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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