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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讲堂】10月大征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这样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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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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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3 05: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萍乡税务
标题: 【税务讲堂】10月大征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这样申报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TEwNTI4MA==&mid=2651212234&idx=3&sn=c5210df68c41d1ed974d83bfaeec42f8&chksm=f7e756a5c090dfb31b20a3778cc771e8d8967d438aa5fb83ff9c7cfedf73add1ea0cc7ec13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2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网上公开课,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阳民详细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关背景、内容和办理方式等内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了解政策、适用政策。今天带你学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如何申报办理?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只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项下的明细行次填报有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即可。



  由于制造业企业和非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不同,企业在填报时需要注意: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填报事项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

其他行业企业,填报事项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非制造业企业按75%加计扣除)”。

采用网络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无需人工填写。
往期回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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