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5
  • Tax100会员 27976
查看: 443|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5]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4 14: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wzsgl//200603/t284708.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发[2005]5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5]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4-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52号

状态:部分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投资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明确如下:?
一、建银投资公司直接向北京市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另向其他各地税务机关申报。 (此条废止)?
二、建银投资公司直接向北京市有关主管税务机关集中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另向其他各地税务机关申报。?
三、建银投资公司在全国各地财产所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由该公司的受托代理人向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四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