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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
【上海税务部门依法处罚张恒】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了解到,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个部分,并对1.12亿元(实际取得1.08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张恒通过上述违法行为,掩盖“天价片酬”,帮助郑爽偷逃税款。
郑爽和张恒因税务问题接连被罚,对娱乐圈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不只是明星艺人本人偷税漏税要被罚,作为经纪人等工作人员,参与帮助逃避税收征管,同样也要被处罚。
现在来看郑爽和张恒之间的这场纠纷,双方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令人唏嘘。如何处理好感情纠纷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不要去挑战法律底线,否则,“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终将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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