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062
  • Tax100会员 33236
查看: 341|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财税〔2021〕38号 关于取消本市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1-10-19 10: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gkgl_8991/sfglhfsgl/20211018/xxfbdf0000018055.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财税〔2021〕38号
文件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财税〔2021〕38号 关于取消本市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10-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取消本市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财税〔2021〕38号


上海市公安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0日起,取消本市普通护照加注收费。
二、对2021年6月10日以来已征缴的普通护照加注收费收入,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好清算退付工作。
三、请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的收费项目注销和财政票据缴销手续,认真做好相关收费取消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