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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计算新手小课堂之监测数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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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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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02: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环保税计算新手小课堂之监测数据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94636&idx=1&sn=5af7137d63b8b1c95ee225aec919767c&chksm=8b4bbcbabc3c35ac7d4af6b0031ef9ef542bc154380aeba0f33660c0b61ec2d030249dd3208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6
二维码: -

上一期我们已经学习过环保税计算的基本规定,这期小编带你一起来学习一下如何使用监测数据法计算环保税~

自动监测法和监测机构监测法在计算方法上基本一致,故可以将两种计算方法归纳为监测数据法。
01 监测数据法计算的适用情况
1. 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2. 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3. 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视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02 排放量的计算
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排放量
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月均浓度*月污水或废气排放量

采用监测机构(或自行)监测数据计算排放量
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浓度*污水或废气排放量=监测浓度*排放速率*月时段数

折算浓度与实测浓度
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中同一污染物既有实测浓度,又有折算浓度,两种不同的数据应该如何使用呢?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的计算章节有关规定,计算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量时,应当采用实测浓度乘以烟气排放量。
而当判断某种大气污染物是否超标、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条件时,则需要将实测浓度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后,与标准进行比较,即应使用折算浓度计算比较。
03 减税规定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减征条件
1. 适用的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
2. 纳税人具备监测条件,能够采用自动监测和监测机构监测应税污染物浓度值的;
3. 排放浓度值符合条件。以自动监测计算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以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为当月浓度值的平均值;
4. 减征不得超标。享受减征环保税的,除月浓度值达到减征条件外,自动监测数据中每一次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监测机构当月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均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当月具有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04 其他相关规定
1. 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但不得跨季沿用监测数据;
2. 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取得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3. 有关污染物监测浓度值低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污染物检出限的,除有特殊管理要求外,视同该污染物排放量为零。


下面,小编准备了三个参考案例,一起学习一下吧!
案例一
某化工厂A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1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入海口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显示,2021年7月,该排放口共排放污水5万吨(折合5万立方米),其中:含一类应税水污染物月均浓度分别为:六价铬0.5 mg/L;总砷0.6 mg/L;总铅1.0 mg/L;总镍1.1 mg/L;总铍0.005 mg/L;总铬1.5 mg/L;二类应税污染物月均浓度分别为:总氰化物0.5 mg/L;硫化物0.025 mg/L;氨氮25 mg/L;氟化物10 mg/L。请计算A化工厂7月应当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步骤1:计算各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点击查看大图
步骤2:确定应税污染物
应对对第一类水污染物前五项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的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六价铬和总铬为互斥项目,仅需对污染当量值较高的一项征收,因此,该化工厂7月应对总镍、总铅、总铬、总砷、总铍、氨氮、氟化物、总氰化物这8项污染物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

步骤3:计算应纳税额
福建省规定,五项重金属(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每污染当量1.5元,其他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
应纳税额为:
(1500+2000+1875+1562.5)×1.5+(1250+2200+500+1000) ×1.4=10406.25+6930=17336.25元。
案例二
某钢铁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噪声自动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显示,2021年9月份,该厂白天(晚上噪声没超标)最高工业噪声为77分贝,该厂所在区域白天噪声临界标准为不超过70分贝,当月超标天数超过15天,请计算该钢铁厂9月份应当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步骤1:确定超标数值
该钢铁厂噪声超标数值=实际噪声监测值-国家排放标准限值=77分贝-70分贝=7分贝

步骤2: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环保税=1400元
案例三
某企业8月产生炉渣1000吨,其中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处置300吨,计算这家企业8月炉渣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应纳环保税为:
(1000-200-300)×25=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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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资源和环境税处、翔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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