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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政策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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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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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4 13: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珠海税务
标题: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政策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OTI0NjE3NQ==&mid=2247502439&idx=1&sn=432868c1b41486e0b047edc863af23ff&chksm=fac9e157cdbe6841fc1061ffa3161762c8030ae08507381be59f0d57414dc54e54c28e3eaef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3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9 16:12 编辑

因疫情影响申请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指引







为在疫情期间更大程度扶持实体经济,确保困难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让更多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整理了疫情防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政策。
一、
问:疫情防控期间,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答:1.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按减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2.房地产被征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纳税人,按被征用时间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3.除享受上述两项优惠外,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二、
问: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可分以下情形提供减免资料:
(一)属于免租金的情形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免租起始月份、免租月份数、原租金、减免金额等)。
(二)属于减租金的情形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减租起始月份、减租月份数、减租金额、原租金、减免金额等)。
(三)属于房地产被征用的情形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征用单位名称、被征用月份、数量、减免金额等);
3.政府和相关部门征用的证明材料(征用文件、通知、合同等)。
(四)属于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情形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减租起始月份、减租月份数、减租金额、原租金、减免金额等)。
3.发生重大损失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关财务报表、相关证明、承诺书等)。
三、
问: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申请困难减免?
答: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直接办理或前往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纳税人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即可申请减免税(详见附件1)。

四、
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减免时,“受理税务事项”应如何选择?
答:为确保优惠政策适用的准确性,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核准通过,纳税人应区分减免税种和具体情形准确选择“受理税务事项”(详见附件2)。


五、
问:纳税人应在何时申请?
答:本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核准事项区分情形分时间段办理:
(一)属于减免租金或房地产被征用
情形
相应情形发生后,纳税人即可提出申请。
(二)属于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情形
请于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减免申请。
六、
问:纳税人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可以申请减免吗?
答: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前,直接采集租金税源信息,以减免租金后实际收取的租金作为计税依据即可(免租的计税依据直接调整为0),无需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七、
问:纳税人怎么判断自身是否属于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
答:受到今年疫情影响,纳税人第一至三季度的累计收入、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降幅的,即可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由税务机关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八、
问:如疫情对企业第一季度的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大,但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企业二至三季度的生产经营逐渐恢复,三个季度累计起来未出现同比较大降幅,可以按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来申请困难减免吗?
答:纳税人也可提出申请,由税务机关考虑企业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情形给予酌情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
问:纳税人办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3.《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
4.《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5.《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6.《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9号);
8.《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粤税发〔2020〕16号);
9.《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珠府〔2020〕11号);

附件3.被征用情形网上办理困难减免税操作流程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黄松、李珮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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