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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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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8: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10864&idx=2&sn=2034b1eb4aded90b2d518c9e2f051e36&chksm=832405dbb4538ccd23bd6c526792c3455c92da86ae4f46c22d6f4efe21dbe7bb0ed699f26df9#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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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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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TI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2)

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为了便利纳税人及时了解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税务局梳理发布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多业务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

本期跟大家分享: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适用主体
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优惠内容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



THE END
往期回顾
12366随身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
12366随身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

12366随身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1)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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