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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计算新手小课堂开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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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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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8: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环保税计算新手小课堂开课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93940&idx=3&sn=c3c35ab6e55771631e9169e3193368fb&chksm=8b4bb9e2bc3c30f4d203eb51d333091bbb80e1227b4d879384ee7708f1e914d89dc3ec5115f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4
二维码: -

环境保护税自2018年1月1日开征以来,已征收了三年多,但还有不少人对这个新兴税种感到陌生。这不,上回我们刊发了《环保税申报,您是否有这几个小问号?》之后,便有纳税人留言希望出一期关于环保税计算的讲解。

今天,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环境保护税是如何计算的,
不过不止一期~

第一堂课,我们回顾一下环保税的基本规定。


1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下列三种情况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无需缴纳环保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2

征税对象及税额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点击查看大图↑)

?应税水污染物的互斥项目
1.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
对同一排放口同时存在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污染物时,仅按污染当量数大的一项征收。
2.总铬和六价铬
对同一排放口同时存在总铬和六价铬两种污染物时,仅按污染当量数大的一项征收。
3

计税依据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4

应纳税额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5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1.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2.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3.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4.不能按照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后续,小编将按照不同的计算方法给大家进一步介绍环保税应该如何计算。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资源和环境税处、翔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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