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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九九重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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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0-15 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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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节日】九九重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要注意哪些事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209509&idx=2&sn=395b1fcc171027997c5c3dcd7b58f009&chksm=bd53269e8a24af88053a093b9e8d2aed14114db9c53ff5f22a30c9893b7480274518810d227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4
二维码:
-
重
阳
CHONG YANG
重阳节,
是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日,又称重九节、晒秋节,也是法定的“老人节”,是一个尊老、爱老、敬老的节日。
今天是重阳节
@江苏人
你知道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要注意哪些事项吗?
苏小税注意到
有不少小伙伴都有这方面疑问
别担心!
你们的问题小编都收到啦
这不
今天苏小税就带着一大波问答来啦
一次性帮您讲清楚!
大家快划重点!记笔记!
0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
均可以税前扣除。
02
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父母中
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
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03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
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04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
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
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05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扣除2000元/月?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
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
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
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06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07
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纳税人之间赡养老人支出采用分摊扣除的,如果是均摊,兄弟姐妹之间不需要再签订书面协议,也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
如果采取约定分摊或者老人指定分摊的方式,需要签订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报送,自行留存备查。
08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
填报的信息包括: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09
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双胞胎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双胞胎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因此每个子女都不能按照2000元的标准扣除。
政 策 回 顾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纳税人享受符合条件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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