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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9 16:22 编辑
01
问: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办结时限是多久?
答: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工作日。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02
问:请问如何取得在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中申领的税务UKEY?
答: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后,税务机关及时将发行好的税务UKEY和空白发票寄出,市内24小时送达,疫情期间或有延误。
03
问:“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可以申请开具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吗?
答:自2020年5月15日起,自然人可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缴税申请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04
问:企业收到人社局拨付的“稳岗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取得“稳岗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
05
问:电子税务局如何新增或者删除购票员?
答:若您增加票种的同时增加购票员,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中增加购票员;若您是单独增加或者取消购票员,则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调整】中进行增加或删除。
06
问:如何实名绑定为购票员?
答:纳税人已实名认证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陆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微信),在“绑定办税人员”模块输入已实名认证的购票员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发起绑定邀请,购票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微信)确认绑定即可。
内容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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