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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生产经营地址?(9月第二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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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06: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门头沟税务
标题: 如何变更生产经营地址?(9月第二十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TUwNTkzMg==&mid=2650283887&idx=3&sn=c52d9487594b47bd767dfb983fe0cf00&chksm=87203e0cb057b71a0709d02c417a277c89aec4666e3a8d6b17f9054c129da6bc0ef168e31f7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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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告类问题

1.如何变更生产经营地址?
答:请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在变更项目中选择勾选非涉证登记信息变更,选择生产经营地址,将变更后内容填写后提交即可。

2.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完跨区迁移后,再次登录提示“您主体信息没有所属主管分局,不能登录”,请问如何处理?
答:电子税务局提交跨区迁移后,若无法登陆,提示无主管科所分局,此提示为税务机关正在受理您的跨区迁移申请。待受理成功后,您可以正常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
申报类问题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税源登记成功后,在对应跨区登记下预缴税款未找到新加的建筑服务地址,请问如何解决?
答:若您在电子税务局新办理成功跨区税源登记后,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请点击右上角的“重置”按钮,系统可自动带出跨区税源登记信息表,可根据业务实际选择此次预缴申报对应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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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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