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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的房产在哪里登记?(10月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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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23: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东城税务
标题: 跨区域的房产在哪里登记?(10月第三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E4MzQ3Mw==&mid=2654822593&idx=3&sn=8154a7272c98abf71a33a39a8ece2a07&chksm=80aa495fb7ddc049d1b6efa8dfd11dec4cc75bf81246c7e333609137e67bdd06fa8b46d4be3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1
二维码: -


申报类问题


1.申报增值税时,附加税报表中的计税依据修改原因要求必选,这个如何操作?
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申报表的计税依据根据增值税的相关数据自动带出。若自行修改了计税依据-增值税税额数据,则修改原因为必填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修改原因。


2.跨区域的房产在哪里登记?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选择“税源采集”,点击“房产税税源采集”完成采集工作。


3.环保税在申报时提示需要税源采集,但是已经采集过,如何处理?
答:请检查报表填写,其中第一张《基础信息采集表》和最后一张《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为必填,其他报表根据实际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填写以及填写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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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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