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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征科[2009]14号 关于转发《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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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wzsgl//200909/t284887.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征科[2009]14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征科[2009]14号 关于转发《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9-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科[2009]14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直属三、七分局:
现将《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商秩发〔2009〕3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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