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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跟着小明,了解契税法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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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0-12 0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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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镇江税务
标题:
【热点关注】跟着小明,了解契税法的“真相”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ODkwMzE1Mw==&mid=2247507619&idx=2&sn=3e9052f076fcd3e85562cfdcb1328c8c&chksm=fbba9f3dcccd162bde665ec7c340efffd1a3f7e06b4e69735babeb34a34740c7296b603f69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1
二维码:
-
点击上方“镇江税务”可订阅哦!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那咱们赶快去税务局交契税吧!
以下这些情形都需要缴纳契税: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征收契税。
契税的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具体适用税率
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依据,为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当然,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哦。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在此税率范围内,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江苏省明确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仍为3%。
小明家属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契税优惠政策,所以还可以减按2%缴纳契税。
个人购房契税优惠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都明确了免征契税的情形呢!
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等多种情形都免征契税。
此外,江苏省免征或减征契税的情况还有: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货币补偿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成交价格未超出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以产权调换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来源:江苏税务
镇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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