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62
Tax100会员
2806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新闻资讯
›
10月上班第一天,定了!10月征期延长!税局紧急通知,申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59
|
回复:
0
10月上班第一天,定了!10月征期延长!税局紧急通知,申报方式大改!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013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013
发消息
2021-10-9 03: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10月征期截止到
26
日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无论您上月是否开具过发票,是否购买过发票,都需要在软件中进行抄报反写工作。抄报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
11月15日
。详细抄报步骤请看下方~。
01
抄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抄报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流程
(注意:此流程为小规模季度申报纳税人的抄报流程)
02
税务UKey版抄报税办法
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软件进行发票汇总上传工作:
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汇总上传-纳税申报-反写监控
(1)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或手工抄税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2)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操作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非开票软件里的功能。
(3)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10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月份,需按照一般纳税人操作顺序纳税申报成功后再进行反写监控。
03
查询是否反写成功
系统设置-税务UKey设置-税务UKey状态信息,弹出“税务UKey状态查询”窗口,系统默认显示在监控管理信息选项卡,查看各发票种类“开票截止时间”更新至2021年11月说明反写成功。
04
金税盘一般纳税人抄报税办法
金税盘一般纳税人抄报税办法
请您按照顺序进行操作,未抄报或抄税未成功直接进行电子税务局申报会出现不成功的报错提示,步骤如下: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1年10月01日00时00分
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汇总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1年11月,汇总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1年10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金税盘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需要季报,抄报方法与一般纳税人相同!
请您按照顺序进行操作,未抄报或抄税未成功直接进行电子税务局申报会出现不成功的报错提示,步骤如下: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注意:
只要金税盘发行成功,不管是否购买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是否已经读入,都需要进行抄报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1年10月01日00时00分
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汇总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1年11月,汇总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1年10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金税盘V3.0版本抄报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需要季报,抄报方法与一般纳税人相同!
请您按照顺序进行操作,未抄报或抄税未成功直接进行电子税务局申报会出现不成功的报错提示,步骤如下: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进入后在左侧选项中选择您想要查看的发票状态。
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1年10月01日00时00分
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汇总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1年11月,汇总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1年10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05
常见问题
1、10月税控盘开票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税控盘用户10月26日前完成抄报税工作。
2.月初没有做抄报税是否可以开发票?
答:开票截止日期之前都可以开票。开票截止日期前完成抄税是否更新为下月中下旬,如已更新,无需操作。
3.上报汇总提示有未上传发票如何处理?
答:首先检查电脑网络是否正常,再打开软件,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检查服务器地址端口号是否正确,测试链接成功,点击【手工上传发票】,上传发票份数为0,即可抄税。
4.月初打开软件,还没有任何操作,开票截止日期已经自动变更了,是否还需要继续操作?
答:不需要。因为软件有自动抄税功能,如日期已经更新则不需要操作,若申报没做,记得申报。
5.多块税控盘可以在同一台电脑上抄税吗?
答:可以,更换税控盘登录软件,可正常操作。
06
10月重大新规
将影响你我生活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发布,明确:
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对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
房产税
。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
房产税
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四、本公告所称
住房租赁企业
,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本公告所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五、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将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动态更新,共享信息具体内容和共享实现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六、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
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本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航天金税财税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021年
财务管理制度
扫码关注财税教室公众号
回复:
制度
即可领取
相关帖子
•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中国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必须是、只能是“普惠型”
•
关注数字经济进程 众合云科联合发布《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
四大跨国公司避税比较图
•
收藏贴!凭证填制、装订的标准!太全了!
•
【2021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产业政策
精选公众号
河北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