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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总基〔2021〕141 号 | 关于印发《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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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shzgh.org/zghimg/2021-09-27/pdf/65d8740ee7c04d01b92f9ba538beb4e3.pdf
发文单位: 上 海 市 总 工 会
文件编号: 沪工总基〔2021〕141 号
文件名: 关于印发《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9-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印发《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PDF文末下载)

各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保 障 局
上  海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文 化 和旅 游 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的部署安排,落实全国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 见》、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 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及全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 益的意见》(总工发[2021]12 )等文件精神要求,最大限度把物流快递、网约送餐、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吸引和团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工会的重点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履行好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做到突出重点、标本兼顾,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涉行业企业普遍建会;推动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头部企业基本建会;广泛吸收物流快递、网约送餐及网络平台灵活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推动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覆盖超过 100 万人;探索建立市区两级工会、相关党委政府部门、互联网(平台、电商、快递)企业及关联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等“五方”协调会商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在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工会作用。

       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行业工会组建和劳动者入会服务工作
       (一)不断夯实工会组织基础
       1. 坚持党建带工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党建引领下推动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等新业态企业的工会建设。企业建立党组织的,要同步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暂时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工会要主动承担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党的组织、工会组织和党的工作、工会工作同步覆盖,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良好局面。
       2. 大力推进工会组建。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区域建会等多种方式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覆盖面。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依法属地建会。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 由其工会指导推动劳务派遣公司、加盟企业、代理商等关联企业建会;通过与地区工会联动,以条块结合的形式推动分布在各区的站点建立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并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加入街镇行业性“小二级”工会或联合工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覆盖。站点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实行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工会和“小二级”工会双重管理和服务。要发挥街镇“小二级”工会兜底作用,广泛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并做好服务管理。
       3. 拓展创新入会渠道。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加入所在单位工会。所在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的, 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通过个体入会形式加入工会。街镇总工会指导推动个体入会职工达到 25 人以上的单位直接建立工会。依托平台企业开展网上入会、“扫码入会”和宣传服务,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方便找到工会、快捷加入工会。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纳入实名制数据库动态管理,逐步打通网上接转会员组织关系通道,做到会员流动不流失。

       (二)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4.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及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政策举措,更好地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职业素养。
       5. 团结职工建功立业。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发挥行业头部企业引领作用,组织开展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强化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6. 培养选树先进典型。用心培养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等评先评优中积极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优秀代表,选树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增强新就 业形态劳动者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为他们快速成长搭建平台, 激励他们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7. 建好工会服务阵地。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分散的特点,以找得到人、进得了门、对得上话、办得了事为基本路径,依托楼宇、商圈、街面、城市综合体等工会服务站“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健康服务点”建立全域覆盖的工会服务阵地,统筹协调区域服务资源,开展就近、便利、可预期的职工服务,增强工会与职工之间的粘度,延伸工会服务阵地的手臂和辐射作用。
       8. 扎实开展工会服务。坚持服务为先,着力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体系。开展一系列以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求为导向的会员普惠化服务,及时提供困难救助和法律服务,扩大灵活就业群体“五送”(送体检、送保障、夏日送清凉、冬季送温暖、送安全)服务等的覆盖面,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心坎上。推出由工会经费补贴、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关联企业)经费支持及职工个人支付部分的上海工会灵活就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
       9. 搭建沟通表达渠道。通过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及时沟通联系、通报情况,推动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 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提 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体检,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 理性有序表达合理利益诉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及行业企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 督促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听取工会、职工代表意见, 建立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奖惩办法、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机制,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劳动者 对涉及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充分知情,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 动关系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加强对平台企业执行劳动法 法规的有效监督。

       (三)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10.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 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建立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市区街镇三级工会经费(街镇总工会可适当用历年结余资金)、企业 总部工会经费、代理商经费共同组成的经费保障机制。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入不稳定、难以确定缴纳会费基数的实际,其会费实行定额制度,并将会费纳入服务会员项目经费直接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增强入会动力。

       三、多方协同,构建重视支持新就业形态行业工会建设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目标牵引, 加强分工协作,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主抓、 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消除建会入会盲区和空白点。按照“条里牵头、块里兜底、属地建会、在地服务”的基本原则,共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及维权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地区党建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同合作。工会要与网信、经信、商务、人社、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政府部门加强协同合作。 党委、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视并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网信部门要加强网络舆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正面引导和舆情研判;人社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按规定给予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交通部门要推动货运企业建会和货车司机维权保障机制建立;经信、商务、文旅、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互联网、电商、平台企业监管等职能,配合工会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建会;邮政管理部门要推动快递企业建会和快递员关心服务工作;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以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公益。
       (三)明确工作职责。区总工会、街镇总工会承担指导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站点属地建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配送服务资源等职责;“小二”工会承担吸收会员、在地服务、沟通报告等职责。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工会)承担指导推动关联企业建会,引导推动相关联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制定服务清单,做好职工会员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关联企业、电商平台及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和劳动服务的平台企业(工会)承担宣传工会政策,引导相关联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工作的职能;站点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承担发展会员、管理会员、服务会员的职责。
各级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投入、健全机制、深入调研、加强督导,要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收到工会中来,深入开展入会建会集中行动,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各项工作抓实见效,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附件:1.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建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示意图
2. 推进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建会和劳动者入会工作各部门任务分工
3.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各方职责


附件 1
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建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示意图

截屏2021-10-08 上午11.04.26.png


附件 2
推进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建会和劳动者入会各部门工作任务分工

       一、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各级网信部门要注重发挥网络主流思想舆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引导,持续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动态,健全网络舆情发现研判引导机制等。
       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级部门要协同工会组织,加强与各级工会的信息共享,指导推动互联网、电商、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建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培训机制,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灵活就业登记和统计监测制度。
       四、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工会要加 强协同,推动道路货运企业建会和货车司机入会,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通畅维权渠道,保障货车司机劳动权益。
       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时归集到市大数据资 源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各级工会做好互联网企业、平 台企业工会组建和送餐员等群体入会工作。
       六、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协同工会 组织,加强沟通联系,指导推动条件成熟的区、街镇建立快 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相互配合支持协 调,加大对快递企业工会组建的指导力度,增强推进工作的 针对性,逐步实现对区域内全部快递企业的有效覆盖。注重 发挥快递企业总部工会对推动其下属分区、站点建立工会组 织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快递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
       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 监督职责,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相关企业承担责任以及支持相关适格主体和劳动者提起诉讼的方式,积极参与职工劳动权益维护,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附件 3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各方职责



       一、互联网、电商、平台、快递企业(总部)工会和代理商工会
       1. 团结引领:加强思想引领,提升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和团结引领;大力弘扬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为企业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长搭建平台,团结企业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企业发展、行业发展建功立业。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增强企业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认同感。
       2. 推进入会:加强与各区、街镇总工会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站点管理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支持站点属地建会工作,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宣传和引导,做到站点建会全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全覆盖。电商平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和劳动服务的平台企业(工会)要宣传工会政策,引导相关联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所在单位工会或街镇(开发区)“小二级”工会。
       3. 关心关怀: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发展、福利保障、健康与安全,共同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和工会补充保障;畅通渠道,及时聆听和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出的诉求、 建议或意见。关心关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结合企业自身特色,开展关心活动。

       二、“小二级”工会
       1. 建会入会:根据实际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小二级”工会,推动站点属地建会,成立站点分工会(工会小组);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做好会籍管理工作;
       2. 关怀服务:加强与站点的联系,开展站点工会负责人业务培训;统筹各类资源,开展“五送”服务、帮困送温暖等工作;结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开展培训、竞赛、疗休养、体检、心理辅导等工会活动;
       3. 阵地建设:建设好“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健康服务点”“职工服务站”等各类工会服务阵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就近、便利、可预期的服务;
       4. 矛盾化解:建立和运行预防预警调解调处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和调处劳资矛盾;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理性有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站点工会(分工会或工会小组)
       1. 信息传达:根据上级工会(总部工会、代理商工会、 “小二级”工会)的工作任务,做好工会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 入会工作: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宣传,协助“小二级”工会办理入会手续和会员管理;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情况,及时更新和上报会员信息;
       3. 意见收集:经常了解本站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思想动态,随时收集并及时上报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协助做好思想工作、疏导波动情绪;
       4. 矛盾化解:积极配合上级工会化解矛盾,促进企业、 站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谐发展,提升团队凝聚力;
       5. 关心关怀:热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了解生活和家庭情况,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将工会的关心慰问送到他们身边;协助上级工会组织开展好疗休养、体检、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安全培训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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